參賽辦法

悠閒趣遊貓纜,體驗截然不同的台北風情,現在搶購人氣指定周邊商品,於貓纜商品館、貓纜各車站秀出你的魅力造型,拍下照片並上傳至活動網站,即報名成功!詳情請參照「參賽資格」之規定。

參賽資格

1. 購買指定商品
於捷運各商品館,購買精選貓纜意象的人氣單品,只要穿上或手拿「LOVE台北貓空童T恤」( 兩色:藍色黃色 ) 、「LOVE 台北貓纜T恤」「貓纜地圖手帕」,任選一款即具有參加資格。

購買地點

台北車站商品館 小巨蛋商品館 忠孝復興站商品館 貓空纜車商品館 捷運商品館購物網站 點此連結

2. 秀出你的貓纜生活
購買上述「貓纜」周邊指定商品,於貓纜各車站或貓纜商品館前與商品一同露出,拍照留下寫真,並於活動網站完成照片上傳,即完成參賽資格。照片中需清楚秀出人物、指定商品與可資辨識貓纜各車站名或商品館形象(詳情請參照示範照)。

已上傳的照片,如不符合參賽資格,主辦單位會於活動頁面留言告知參賽者,並於留言後 24 小時逕行將照片自活動頁面下架。

活動日期

上傳照片時間 2010 年 7 月 9 日 ( 五 ) ~ 2010 年 8 月 8 日 ( 日 )
投票時間 2010 年 7 月 9 日 ( 五 ) ~ 2010 年 8 月 8 日 ( 日 )
公佈得獎名單

2010 年 8 月 18 日 ( 三 ) 公布於活動首頁

獎項內容

獎項 評選標準 名額 獎品
壹獎 狀元人氣獎 人氣票數前 10 名的上傳者,即可參加抽獎!由電腦隨機抽選出壹獎幸運參賽者。( 該獎項得獎人不得重複獲選趣遊貓空參加獎 ) 1 名 獎金 NT$ 10,000 元
貳獎 榜眼人氣獎 人氣票數前 10 名的上傳者,即可參加抽獎!由電腦隨機抽選出貳獎幸運參賽者。( 該獎項得獎人不得重複獲選趣遊貓空參加獎 ) 1 名 獎金 NT$ 5,000 元
叁獎 探花人氣獎 人氣票數前 10 名的上傳者,即可參加抽獎!由電腦隨機抽選出叁獎幸運參賽者。( 該獎項得獎人不得重複獲選趣遊貓空參加獎 ) 1 名 獎金 NT$ 2,500 元
超級人氣獎 人氣總票數最高前十名者,皆可獲得此獎項。( 該獎項得獎人不得重複獲選趣遊貓空參加獎 ) 10 名 台北樂章隨行杯 ( 市值 NT$ 350 元)
趣遊貓空參加獎 凡所有參賽者,只要符合參賽資格,成功上傳照片並完成報名者,即可參加抽獎,每位參賽者限得一獎。 100 名 ◆ LOVE臉譜鑰匙圈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10 名
◆ 歡樂貓空鑰匙圈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50 名
◆ 繽紛貓空鑰匙圈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20 名
◆ 旋轉貓纜鑰匙圈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10 名
◆ 貓空纜車一日票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10 名

好友力挺獎 活動期間內,凡於 iStyle365 註冊帳號並參與投票的網友,即可參加抽獎。系統將會隨機抽出幸運網友。 40 名

◆ 明信片套組 ( 市值 NT$ 240 元 ) × 20 名

◆ 貓空纜車一日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20 名
非推不可獎 在活動頁面登入 Facebook 帳號,按下 ” 讚 ” 推薦按鈕,並留言寫下得獎密語「一起趣遊貓纜,XX(說出你的暱稱) LOVE台北~」即可參加抽獎。

40 名

◆ 團團卡夾( 市值 NT$ 290 元) × 20 名
◆ 貓纜卡夾 ( 市值 NT$ 290 元) × 10 名

◆ 貓空纜車一日 ( 市值 NT$ 180 元 ) × 10 名

同個獎項同一報名人恕不可重覆得獎

網路票選規則

1. 網友需於活動網頁註冊即可投票,每名網友針對不同參賽照片,每日皆有一票的投票權。投票後,立即獲得抽獎資格!
2. 經查證後,若發現參賽者透過系統漏洞或非法手段進行灌票,主辦單位則有權逕行刪除無效票數,並不另行通知

公佈得獎名單方法

主辦單位將於 2010 年 8 月 18 日 ( 三 ) 公佈各獎項得主於活動網站首頁,並另外以電話、 E-mail、Facebook Message 通知得獎者,告知領獎事宜。若得獎者未接獲得獎通知,請主動於 2010 年 8 月 30 日 ( 一 ) 前聯絡主辦單位。若得獎者未接獲通知也未主動聯絡,則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得獎者資格,得獎者不得要求補領。

著作權事宜

1. 肖像 :照片內之人物,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,以免侵害肖像權。
2. 著作權約定:凡參賽作品,皆有機會在本網路平台播出。
a.

本活動投稿人之照片作品,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仍屬於原創作人所有,但網路刊登權由主辦單位免費取得。

b. 主辦單位得運用上述照片及其描述資料,於網路上進行公開散佈與刊登,原創作人放棄對主辦單位行使相關權利。
c.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,作品經查屬抄襲、合成、變造或侵權者,取消其資格,得獎者並予追回獎品,得獎者不得異議,獎項不予遞補,如涉司法 爭訟,得獎人應自行負責,如致主辦單位涉訟,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,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。
d.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
注意事項

1.
  1. 若上傳照片涉及不法、不雅內容、不符合參賽資格、其他與活動無關之內容,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及取消參加資格。
2.
  1. 本活動參賽者照片,上傳後不得自行修改及刪除,若因故必須進行刪除,請與主辦單位聯繫,主辦單位將會斟酌原因,進行處理。
3.
  1.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所有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任何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、謾罵、轉貼、煽色腥的內容一律刪除,並不另行通知。
4.
  1. 參賽照片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。若上傳內容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規範,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增刪或停止該網友參與活動之權利。
5.
  1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獎品寄送至國外地區之事宜。
6.
  1. 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領取獎項。所有中獎資格,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,方為有效。
7.
  1. 所有贈品以實物為準,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,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。所有贈品日後之使用與相關事宜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8.
  1. 贈品在郵寄過程中,所造成的毀壞、遲遞、錯遞或遺失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贈品若因任何原因而遭退件,主辦單位將此獎項保留七日(依退件日期算起),期限內若領獎人未出面領取,則視同放棄此獎項。
9.
  1. 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,若獎項須由他人代領,請代領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,方可執行代領事宜。
10.
  1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。
11.
  1.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及最終決定權。
12.
  1. 台北捷運公司、iStyle365愛尚網、及MILU米錄設計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13. 若有任何問題,請來信至客服信箱:service@istyle365.com 我們將會儘速為您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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