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搭主題說明
拍下你們契合度百分百照片 (配件、髮型、風格、色系皆納入評比) ,將完成照片上傳至活動網站並說明造型重點,即報名成功!若有不同造型主題或搭檔,本活動投稿作品數量不限,歡迎重覆投稿。
參賽資格
不論搭檔關係及年齡,只要成雙成對,兩人一組,皆可參加!照片為半身照或全身照,建議尺寸為 325px X 433px 以上,檔案格式為 JPG 檔,檔案大小 3MB 以下為最佳。( 可另外上傳單品照片,建議 300px X 300px 為最佳 )
活動日期
| 上傳照片時間 | 2010 年 2 月 1 日 (一) ~ 2010 年 3 月 14 日 (日) |
| 投票時間 | 2010 年 2 月 1 日 (一) ~ 2010 年 3 月 14 日 (日) |
| 公佈得獎名單 | 2010 年 3 月 19 日 (五) 公布於活動首頁 |
評選標準
| 冠軍人氣搭檔王 | 1 組 | 人氣票數前 100 名的組合,即可進入第二階段評選! 第二階段評選方式為 網友人氣票數 + 評審團人氣分數,加權計分後,總分數最高的組合,即可獲得此獎項。 |
| 亞軍人氣搭檔王 | 1 組 | 人氣票數前 100 名的組合,即可進入第二階段評選! 第二階段評選方式為 網友人氣票數 + 評審團人氣分數,加權計分後,總分數次高的組合,即可獲得此獎項。 |
| 季軍人氣搭檔王 | 1 組 | 人氣票數前 100 名的組合,即可進入第二階段評選! 第二階段評選方式為 網友人氣票數 + 評審團人氣分數,加權計分後,總分數第三高的組合,即可獲得此獎項。 |
| SUPER KUSO 搭檔王 | 1 組 | 造型計分比重:穿搭協調度 30 % 、 造型 KUSO 度 70 %, 經評審團評選後,總分數最高的組合,即獲得此獎項。 |
| SO SWEET 搭檔王 | 1 組 | 造型計分比重:穿搭協調度 30 % 、 甜蜜溫馨度 70 %, 經評審團評選後,總分數最高的組合,即獲得此獎項。 |
| 有圖有真相獎 | 2 組 | 凡所有參賽組合,只要成功上傳照片並完成報名,立即擁有此獎項之抽獎機會。 |
以上獎項,同一位報名人,恕不可重覆得獎。
| 投票相挺網友獎 | 5 名 | 活動期間內,參與投票的網友,即可獲得抽獎機會。系統將會隨機抽出 5 名幸運網友。 |
| 搶先參加特別獎 | 10 組 | 前 10 組成功報名此活動並上傳照片之組合,即獲得此獎項。 |
| 人氣 20 特別獎 | 20 組 | 活動期間,得票數前 20 組,即獲得此獎項。 |
| 加碼 ! 達人拍手獎 | 1 組 | 所有參賽組合皆納入評選,並由 iStyle365 愛尚網【駐站穿搭達人團】擔任評審,分數最高的組合,即可獲得此獎項,達人團也將會特別提供穿搭建議! |
評審團名單
主辦單位 : iStyle365
贊助單位 : Accessorize 、 GUESS 、 CAT 、 crocs 、 DADA 、 edc by esprit 、 EDWIN 、 Miss Sofi 、 PORTER 、 TOUGH
網路票選規則
| 1. | 網友不需註冊即可投票,每名網友針對不同參賽照片,每日皆有一票的投票權。投票後,立即獲得抽獎資格! |
| 2. | 經查證後,若發現參賽者透過系統漏洞或非法手段進行灌票,主辦單位則有權逕行刪除無效票數, 並不另行通知。 |
公佈得獎名單方法
主辦單位將於 2010 年 3 月 19 日 (五) 公佈各獎項得主於活動網站首頁,並另外以電話或 E-mail 通知得獎者,告知領獎事宜。若得獎者未接獲得獎通知,請主動於 2010 年 3 月 26 日 (五) 前聯絡主辦單位。若得獎者未接獲通知也未主動聯絡,則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得獎者資格,得獎者不得要求補領。
著作權事宜
| 1. | 肖像:照片內之人物,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,以免侵害肖像權。 | ||||||||
| 2. | 著作權約定:凡參賽作品,皆有機會在本網路平台播出。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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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| 1. |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所有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任何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、謾罵、轉貼、煽色腥的內容一律刪除,並不另行通知。 |
| 2. | 本活動參賽者照片,上傳後不得修改及刪除,若因故必須進行刪除,請與主辦單位聯繫,主辦單位將會斟酌原因,進行處理。 |
| 3. | 參賽照片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。若上傳內容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規範,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增刪或停止該網友參與活動之權利。 |
| 4. |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、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、第 3 條之「競技、競賽、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」相關規定,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,000 元整(含),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%,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% ,並簽具領據一份,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,視同棄權。 |
| 5. | 台北─東京來回機票為旅遊兌換券,出遊時間可由得獎者自行選擇,機票稅金由得獎者自行負擔。若中獎者不願負擔,則視同放棄此獎項,並不得要求以等值商品或現金作為兌換。 |
| 6. |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獎品寄送至國外地區之事宜。 |
| 7. | 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領取獎項。所有中獎資格,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,方為有效。 |
| 8. | 所有贈品以實物為準,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,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。所有贈品日後之使用與相關事宜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 |
| 9. | 贈品在郵寄過程中,所造成的毀壞、遲遞、錯遞或遺失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贈品若因任何原因而遭退件,主辦單位將此獎項保留七日(依退件日期算 起),期限內若領獎人未出面領取,則視同放棄此獎項。 |
| 10. | 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,若獎項須由他人代領,請代領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,方可執行代領事宜。 |
| 11. |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。 |
| 12. |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及最終決定權。 |
| 13. | 若有任何問題,請來信至客服信箱:service@istyle365.com 我們將會盡速為您解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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